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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国人保山东分公司虚假理赔等被罚,责令停止这一保险业务12个月
来源: 济宁人小小孩      时间:2025-11-21 11: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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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虚假理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罚款25万元,对辖属泰安市分公司罚款60万元、责令停止接受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和首批次新材料保险新业务12个月,对辖属泰安市分公司重要客户一部营销服务部罚款30万元。  并且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虚假理赔,对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副总经理郑恒峰,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重要客户一部营销服务部副经理王众音,分别处以警告并罚款7万元,警告并罚款11万元。  因虚假理赔,对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理赔部总经理李亚力,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理赔部总经理展海勇,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唐军,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副总经理杨林海,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副总经理李志恒,分别处以警告并罚款4万元,警告并罚款4万元,警告并罚款5万元,警告并罚款2万元,警告并罚款2万元。  在今年9月份,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的通知》,支持范围为:2025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支持范围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版)》(以下简称《目录》)全部领域。整机装备原则上按照台(套)数方式支持;核心系统、关键零部件,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及基础件原则上按照批次数方式支持。其中高端工业母机、电子专用装备、新型农业机械装备、精密仪器仪表等单台(套)装备价值不高的整机装备可按批次数方式支持;航空发动机、船舶发动机等单件价值较高的核心系统、关键零部件等可按台(套)数方式支持。
标签: 航空 财政部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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